判断一个人是否具备“格物致知”的精神,关键看他是否有对事物客观的、有想象力的、有计划的、积极的、主动的探索,也就是我们平日所说的“努力探索”的精神,“勇于实践”“大胆创新”的精神。不具备这些就不具备真正的“格物致知”的精神。摆事实与讲道理相结合。列举事例时,采用正面事例与反面事例相结合说理的方法。如:列举明朝的大理论家王阳明“格”竹子苦思头痛而失败的事例,阐述了传统儒家对实验的态度是“把探察外界误认为探讨自己”的道理。“新的知识只能通过实地实验而得到”,你能举一些例子来证明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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